暴動案:戴「光復香港」頸巾 旁聽人士藐視法庭罪成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3/07 16:17
最後更新: 2018/03/07 16:17
2016年大年初一因熟食小販問題觸發旺角暴亂案,本土民主前綫前發言人梁天琦等共5人,被控暴動、煽惑暴動、非法集結等6罪案今續審。審訊期間一名公眾人士於法庭延伸部分旁聽案件時,被指展示標語涉藐視法庭,法官其後要求她到庭內,法官指親眼看見其頸巾上有標語,裁定她藐視法庭罪成,並批准她保釋至3月29日處理判刑事宜。而現場所見,涉案女子頸巾上寫有「光復香港」字樣。
案件昨審訊時,有法庭保安向法官表示,有一名公眾人士於法庭的延伸部分,即5樓大堂展示標語,法官其後頒令如日後再有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於法庭範圍內展示標語,可能會干犯藐視法庭罪。
案件今早審訊期間,法官指得知5樓大堂有一名女子展示標語,並隨即著對方到庭內的證人台,期間法官表示親眼看到她頸部所佩戴的頸巾有標語,指她違反法庭命令,裁定她藐視法庭罪成。而對方則一度指不知道自己有展示標語。法官則將押後案件至3月29日處理其判刑,並給予時間讓她考慮會否聘請律師,期間她獲准保釋,但不得旁聽案件,該女子一度表示自己沒有錢保釋及指自己是「低端婆婆」。
涉案王姓女子於庭外表示,不認為自己是展示標語,法官亦沒有給她解釋機會,她又表示會考慮申請法援。